申请工伤等级鉴定证明,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经受理、组织鉴定后获取鉴定结论。
一、如何申请工伤等级鉴定证明
申请工伤等级鉴定证明,是工伤职工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
1、确认申请时间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5、作出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申请工伤等级鉴定证明的条件
并非所有工伤情况都能申请工伤等级鉴定证明,需满足一定条件。
1、已认定为工伤
职工必须先被认定为工伤,即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程序,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申请工伤等级鉴定的前提条件。
2、伤情相对稳定
职工的伤情需经过治疗,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因为只有在伤情稳定后,才能准确评估职工的残疾程度和劳动能力影响情况。例如骨折患者,需骨折基本愈合,不再有明显的疼痛和功能障碍变化等。
3、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工伤导致职工身体出现残疾,并且这种残疾对职工的劳动能力产生了影响。比如肢体缺失、视力或听力障碍、精神障碍等,影响了职工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能力。
三、申请工伤等级鉴定证明的注意事项
申请工伤等级鉴定证明过程中,有许多注意事项需要关注。
1、注意申请时间
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避免因超过期限而影响鉴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材料准备齐全
按照要求准备好各项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材料不完整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影响鉴定进程。
3、配合鉴定检查
工伤职工应积极配合专家组的鉴定检查,如实陈述自己的伤情和症状。如有虚假陈述,可能会影响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关注鉴定结论送达
及时关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送达情况,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申请工伤等级鉴定证明有明确的流程、条件和注意事项。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工伤职工顺利完成鉴定申请。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鉴定机构选择、鉴定费用承担等问题。如果您在申请工伤等级鉴定证明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