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车且无人员受伤,一般撞车者要承担全部责任。若情节较轻,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若情节严重,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在交通事故中,通常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而故意撞车这种行为,撞车者并非出于过失,而是主观上故意为之,这与一般的交通事故有本质区别。
从民事责任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由于是故意撞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可能会进行垫付,但之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商业险通常会拒赔,撞车者需自行承担对方车辆维修等相关费用。
从行政责任角度,故意撞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例如,可能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甚至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从刑事责任角度,如果故意撞车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使没有人员受伤,但如果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故意撞车是为了报复特定对象,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进行相应的量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