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起诉离婚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结婚证丢失,可先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婚姻登记证明再起诉,流程与正常起诉离婚一样;若未办理结婚登记,1994 年 2 月 1 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的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费用方面,案件受理费一般为 50 元至 300 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按 0.5%交纳。
首先明确,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没有结婚证起诉离婚的情况需区别对待。
若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可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或者让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证明,之后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的起诉离婚流程如下:第一步,起草起诉状,内容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第二步,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等;第三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第四步,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 7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第五步,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第六步,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第七步,开庭审理,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作出判决。
如果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法律规定,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与正常结婚登记后的离婚流程一致。而 1994 年 2 月 1 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关于费用,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50 元至 300 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律师费用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律师以及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