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退休后不需要再交社保。但存在特殊情形,若退休时未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可能需要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对于退休后返聘人员,社保缴纳情况依险种和当地政策而定。
正常达到退休条件时无需缴纳。根据我国社保政策,当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同时医疗保险达到当地规定的缴费年限(不同地区规定不同,一般男性为25 - 30年,女性为20 - 25年),办理退休手续后,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此时无需再缴纳社保费用。
未达缴费年限需继续处理。如果退休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根据相关规定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医疗保险,若未达到当地规定的缴费年限,有的地区允许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的费用,补缴后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有的地区则允许继续按月缴费,直至达到规定年限。
退休返聘人员情况特殊。退休人员返聘后,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对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因为退休人员已开始领取养老金,所以不存在再次缴纳的情况。而工伤保险方面,各地政策有所不同,部分地区规定用人单位应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以保障其在工作中因工受伤后的权益;医疗保险方面,退休人员已享受退休医保待遇,通常不需要用人单位再为其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