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需先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准备好合同文本等相关材料,然后提交申请,由登记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认定登记。
深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于促进技术交易、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具有重要意义,其具体流程如下:
注册与账号获取:交易双方需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会获得相应的账号和密码。这是整个认定登记流程的基础,只有完成注册,才能后续开展申请等操作。
材料准备:需要准备好完整的书面技术合同文本,合同应清晰明确地体现技术交易的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等关键信息。同时,可能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附件,如技术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助于后续审核的顺利进行。
在线申请:使用注册获得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进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技术合同的相关信息,包括合同名称、合同金额、技术类型等,并上传准备好的合同文本及附件。填写信息时要仔细核对,避免出现错误。
提交审核:完成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后,提交申请。登记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对提交的合同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范畴、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要求等。
审核结果反馈:如果审核通过,登记机构会出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若审核不通过,登记机构会说明原因,申请人需根据反馈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然后重新提交审核。
后续事项:获得认定登记证明后,企业或个人可凭借该证明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同时,要妥善保管认定登记证明及相关材料,以备后续查验。

法律依据: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
(一)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二)分类登记;
(三)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十四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