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根据情况不同后续手续有所差异。若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伤情轻微不影响劳动能力,可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当员工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要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员工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若员工伤情较轻,不影响劳动能力,可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双方达成一致后,可签订赔偿协议,用人单位按照协议支付相应赔偿款项。

若用人单位已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员工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有)、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用报销等。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与工伤相关的各种证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员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怎么办手续(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