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合同到期后,需依据工伤的不同阶段和伤残等级来办理相应手续。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会自动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若构成伤残,还需根据具体等级确定后续合同处理及补偿事宜。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即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会自动延续至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等相应情形消失时。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仍需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当工伤职工的治疗结束,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此时不存在合同到期续签或终止的问题,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持续至退休等法定情形。

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办理这些手续时,用人单位和职工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领,与用人单位协商并办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等事宜。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工伤期合同到期后怎么办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