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不能上班,社保手续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有单位继续缴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暂停缴纳等几种情况。

如果是在医疗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并且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此期间员工无需办理额外的社保手续,单位会正常操作。

如果医疗期结束后,员工仍然无法上班,可能会面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社保。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需要先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本人页复印件等材料(各地要求可能略有不同)。然后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填写相关表格,申请参保。之后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方式,定期缴纳社保费用。通常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

若个人经济条件不允许继续缴纳社保,也可以选择暂停缴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暂停缴纳期间,医保可能会停止享受报销待遇,而且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也会暂停。等以后有条件了,还可以继续缴纳社保,之前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如果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无需缴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因病不能上班后社保手续的处理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来办理,以保障自己的社保权益。

因病不能上班社保怎么办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