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带走找不到人,可先通过多种途径确认情况,再根据带走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若涉及违法犯罪被羁押,可委托律师介入。

当发现有人被警察带走且不知去向,首先要做的是确认相关信息。可以尝试联系带走此人的警察所属单位,比如拨打当地派出所的联系电话,询问是否有该人员被带走以及被带走的原因。一般情况下,警察带走人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家属,告知被带走人的情况和羁押地点。

如果一时无法联系到办案单位,也可以向周边了解情况的人员打听,比如事发地的邻居、现场目击者等,看他们是否知道是哪个部门的警察带走了人。还可以前往事发地附近的派出所、公安局询问,通过提供被带走人的姓名、外貌特征、带走的大概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协助警方查询。

确认带走原因至关重要。如果是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带走,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是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一旦确定被带走人是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介入。律师有权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同时,律师还能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等。

如果发现警察带走人的程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比如没有出示相关证件、超期羁押等,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维护被带走人的合法权益。

被警察带走找不到人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