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迁移户口,一般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获得准迁证;再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离婚后迁移户口,不同情况的办理手续有所不同。
诉讼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第一步,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咨询并领取户口准迁证。通常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以及迁入地的房产证明(如果是投靠亲属,还需要亲属关系证明等)。例如,小张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后想把户口迁回娘家,他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还有娘家的户口本以及能证明与娘家亲属关系的材料,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
第二步,取得准迁证后,携带准迁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出具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的迁入地留存联等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协议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协议离婚的,同样先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材料要求与诉讼离婚类似,主要有身份证、离婚证、迁入地相关证明等。在拿到准迁证后,也是前往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办理落户。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同时,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最好先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