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时女方不给彩礼钱,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在处理分手时女方不给彩礼钱的问题上,首先可以考虑协商解决。因为协商解决具有成本低、效率高、不伤和气等优点。双方可以就彩礼返还的具体金额、方式和时间等进行沟通和协商。可以选择双方直接面对面交流,也可以邀请双方信任的第三方,如双方的父母、共同的朋友等作为中间人,从中斡旋,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准备提起诉讼之前,最重要的是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诉讼成功的关键,能够证明彩礼的给付情况。常见的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若彩礼是以银行转账、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等方式给付的,转账记录可以清晰地显示转账的时间、金额和对象,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还有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人见证了彩礼给付的过程,他们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购买彩礼物品的发票也能证明彩礼的价值和给付情况。
在收集好证据后,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应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具体金额和方式)、事实和理由(详细说明彩礼给付的时间、地点、金额以及双方分手的情况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判决女方返还彩礼,而女方拒不执行,还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