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抚养费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具体数额,通常有固定收入的按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等确定,且会考虑特殊情况进行调整。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的判决是一个重要问题。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根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例如,一方月收入为10000元,那么一个子女的抚养费可能在2000 - 3000元左右。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一方从事季节性工作,年收入为12万元,平均每月1万元,同样适用上述比例。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等,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如果子女因残疾需要特殊的生活和教育费用,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抚养费数额。同时,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判决抚养费时,法院还会考虑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比如在一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由于物价、教育成本等差异,抚养费数额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