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它可以是物、行为、智力成果等;而合同标的物是合同标的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合同标的中的物,并非所有合同都有标的物,只有涉及物的交易的合同才有。

在合同相关概念中,合同标的和合同标的物是两个容易混淆但又有明显区别的概念。

概念本质不同: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之一,它体现了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和要求。合同标的的范围十分广泛,它可以是物,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出售的商品;可以是行为,像在运输合同中,运输方提供的运输服务;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例如在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使用的专利、商标等。而合同标的物则是合同标的中具体的物的表现。它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触摸和感知的物体。

存在情况不同:并非所有合同都有标的物。一些以行为为标的的合同,如委托合同,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处理事务,这里的标的是受托人的处理行为,不存在具体的标的物。而在涉及物的交易的合同中,如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就是该合同的标的物。

侧重点不同:合同标的更侧重于从法律关系和抽象层面来描述合同的核心内容,它强调的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性质和类别。而合同标的物侧重于具体的实物形态,它是合同标的在现实中的具体体现,更具有直观性和可操作性。

正确区分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物,对于准确理解合同的性质、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处理合同纠纷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清晰界定合同标的和标的物,避免因概念混淆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物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