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不交医药费,受害者可以通过自行垫付、申请交强险垫付、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商调解以及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肇事方拒绝支付医药费,以下是一些可行的解决办法。
自行垫付医药费: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不耽误治疗,受害者应先自行筹集资金垫付医药费。毕竟生命健康至关重要,及时治疗才能避免病情恶化。保留好所有的费用票据,如医院的收费凭证、药品清单等,这些将作为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申请交强险垫付:根据相关规定,在肇事方车辆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属于交强险责任的,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垫付。通常需要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按保险公司要求的流程申请。
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情形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受害者或其家属可向相关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管理机构在审核通过后会进行垫付。
协商调解:可以尝试与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通过交警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组织调解,促使肇事方支付医药费。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立场。
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要求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一旦胜诉,若肇事方仍不履行判决,受害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