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也可拨打12333热线进行举报。
当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劳动行政部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力量。它们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劳动者前往投诉时,需携带能证明自己与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可能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这是一种较为直接、快捷的方式,能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及时纠正错误。
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劳动者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仲裁裁决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赔偿,而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拨打12333热线也是一个有效的途径。这是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号码,提供24小时人工服务。通过拨打该热线,劳动者可以咨询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的流程,也可以直接进行举报投诉。工作人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并将相关信息转交给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