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到监狱会见服刑人员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手续,并且要按照监狱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和安排。
根据《律师法》以及相关规定,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监狱服刑人员的会见也有相应规范。必备的手续有律师执业证书,这是律师合法执业的凭证,证明其具备律师身份和执业资格。只有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才被允许进入监狱开展会见工作。律师事务所证明,该证明是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表明律师此次会见是受律所指派,是律所的正规业务活动。一般律所证明会详细说明律师的基本信息、会见的服刑人员信息以及会见的具体事由等内容。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如果是接受服刑人员或其家属委托,就需要有委托书,明确双方的委托关系和委托事项。而若是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则需持有法律援助公函,证明是基于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和安排来进行会见。
除了准备上述基本手续外,律师还需遵循监狱的具体规定和流程。通常需要提前与监狱进行联系和预约,告知会见的时间、人员等相关信息。监狱会根据自身的工作安排和管理要求,确定是否批准会见以及具体的会见时间和场所。在会见时,律师要严格遵守监狱的会见管理制度,比如遵守会见时间限制、不得传递违禁物品、不得违反监狱的安全规定等。若违反监狱的相关规定,监狱有权中止会见,并可能采取其他相应措施。律师到监狱会见服刑人员,既要有法定的手续,又要遵循监狱的管理要求,以确保会见活动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 第五条
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罪犯,可以传真、邮寄或者直接提交的方式,向罪犯所在监狱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于会见之日向监狱出示原件:
(一)律师执业证书;
(二)律师事务所证明;
(三) 罪犯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或者另案调查取证的相关证明文件。
监狱应当留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罪犯证明原件。
罪犯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律师的,律师第一次会见时,应当向罪犯本人确认是否建立委托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