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积金贷款的房子的相关事宜,主要涉及公积金贷款还款和公积金账户处理两方面。贷款还款可按原方式继续进行,公积金账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封存、转移或提取。
首先来看公积金贷款还款方面。辞职并不影响已办理好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要按照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继续按时足额还款。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若公积金账户里还有余额,可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即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本息。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需及时将足额资金存入还款银行卡,避免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和额外费用。
公积金账户的处理。辞职后,原单位会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封存状态下账户停止缴存,但不影响已有的公积金贷款。若找到新工作且新单位也缴纳公积金,可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将原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转移到新账户,实现公积金的连续缴存。转移手续一般需要向新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原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若符合当地公积金提取条件,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常见的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不同地区的提取政策和要求有所差异,需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的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
辞职后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房子,要保障贷款按时还款,同时合理处理公积金账户,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影响。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专业指导。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