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理取保手续,通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法院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最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决定。
明确申请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辩护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时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同时,要表明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即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院进行审查。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所提供的保证方式是否可靠等。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法院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之后,执行保证措施。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后,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如果选择保证人保证,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保证人要履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的义务。如果选择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按照法院确定的数额交纳保证金。
由公安机关执行。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后,会将相关法律文书和执行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决定。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