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处罚结果,是否判刑需依据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要明确刑事拘留的性质。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它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多种情形导致被刑事拘留后不会被判刑。其一,在侦查阶段,如果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就不会被判刑。

其二,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一旦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也不会被判刑。

只有当案件经过侦查、审查起诉,最终进入审判阶段,并且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有罪,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才会被判刑。所以,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的开始,并不意味着必然会被判刑,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司法程序的进展来判断。

刑事拘留会不会判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