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有借条不还起诉对方,需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立案后,按程序参加诉讼,等待判决结果并申请执行。
要明确起诉前的准备工作。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借条是关键证据,但仅有借条可能不够,还需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的证据。转账记录可以清晰显示借款的交付情况;聊天记录若能体现双方关于借款的沟通,如借款原因、还款时间等,也具有重要证明作用;证人证言则可在一定程度上佐证借款事实。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出借人可以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即明确要求被告偿还的借款金额、利息等,并阐述借款的经过;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起诉状要简明扼要、逻辑清晰,准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事实依据。
之后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立案后,按照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进行辩论等。
如果法院判决胜诉,而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