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如果超过三年,只是可能丧失胜诉权,仍可以起诉,法院也会受理。
在法律层面,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例如,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权利人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损害了,诉讼时效便开始计算。
不过,诉讼时效并非绝对的限制。即使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并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只有在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法院才会对诉讼时效进行审查。如果债务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会正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而且,存在一些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催讨过欠款,这就属于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还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所以,虽然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但债权人在面临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况时,即使超过三年也不要轻易放弃起诉的权利,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