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醉驾不起诉后,意味着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并不代表不会受到其他处罚,通常会面临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醉驾行为本应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检察院基于某些法定情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些情形包括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等。
虽然检察院不起诉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驾行为人依然会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不同情况吊销的时长有所不同,若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若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即使检察院因特殊情况不起诉,行为人也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行为人所在单位、社区等可能会根据内部规定或相关制度,对其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批评教育。这种影响可能涉及个人的工作、声誉等方面。所以,即便检察院不起诉,醉驾者仍需承担一系列不利后果,这也提醒人们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