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旨在确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可获得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以及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等。需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且精神损失通常不在赔偿范围内,但在某些特殊的刑事和解及个别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能有不同处理。
一、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核心是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1、人身损害赔偿
当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时,赔偿内容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医疗费以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证。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按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期限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比如因犯罪行为导致车辆损坏,被害人可就车辆维修费用等合理损失要求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赔偿一般仅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通常不纳入赔偿范围。例如因犯罪行为致使企业停产,停产期间可能无法获得的预期利润属于间接损失,通常不在赔偿之列。并且,精神损失一般也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但在刑事诉讼中,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自愿赔偿精神损害的,法律不予禁止。

二、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含精神损失吗
在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不包含精神损失。但具体情况较为复杂。
1、法律一般规定
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针对的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赔偿。从立法本意来看,设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为了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保障被害人及时获得物质赔偿以弥补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通常不支持被害人就精神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例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不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被告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特殊情况
然而,在刑事和解过程中,如果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自愿对被害人的精神损失进行赔偿,这种赔偿是被法律所认可的。另外,个别法律或司法解释中可能存在特殊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精神损失可能会得到一定的考量,但这种情况极为少见。
三、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计算标准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计算需依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确定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医疗费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被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被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对于财物被损坏的赔偿,能恢复原状的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则按照损坏财物的实际价值赔偿。实际价值通常根据财物的购买价格、使用年限、折旧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例如,一辆使用了三年的汽车被损坏,需考虑其购买价格、市场同类车辆三年使用后的折旧情况等来确定赔偿金额。
总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较为复杂,涉及多个方面和不同情形。在实际操作中,被害人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如何准确界定赔偿范围、计算赔偿金额等。如果您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专业的律师会为您详细解答法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