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鉴定通常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依据相关标准和程序,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作出判断,为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提供重要依据。了解工伤等级鉴定的评定部门,有助于工伤职工及时、准确地进行鉴定并维护自身权益。
一、工伤等级鉴定由哪个部门评定
工伤等级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两级。
1、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等级的流程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等级有一套严谨的流程。
1、申请
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病历、诊断证明等。
2、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3、组织鉴定
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结合相关标准进行评定,并提出鉴定意见。
4、作出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的意义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再次鉴定具有重要意义。
1、保障公平公正
再次鉴定为对市级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了进一步的申诉渠道,避免可能存在的鉴定误差或不公正情况,保障了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
2、体现权威性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专业水平和资源等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其作出的最终结论更具公信力,能为工伤赔偿等后续处理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3、维护当事人权益
对于工伤职工来说,如果认为市级鉴定结论不合理,通过再次鉴定有机会获得更准确的评定,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伤等级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了解评定部门和流程对于工伤职工至关重要。像工伤等级鉴定的时间限制、鉴定所需的具体材料等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如果您在工伤等级鉴定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