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征地拆迁遭遇强拆时,申请行政赔偿有一系列操作流程。首先要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实现;接着要收集证据,如房屋产权证明、强拆现场照片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若对赔偿决定不服,还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进一步维权。

一、征地拆迁被强拆,申请行政赔偿该咋操作

当征地拆迁过程中遭遇强拆,申请行政赔偿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这是申请行政赔偿的前提。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确认强拆行为违法。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强拆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要求对该行为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

2、收集证据

证据是申请行政赔偿的关键。被拆迁人要收集与被拆除房屋相关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等,以证明房屋的合法性和所有权。同时,要收集强拆现场的照片、视频等,记录强拆的过程和造成的损失。

3、提出赔偿申请

在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被拆迁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具体的赔偿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4、复议或诉讼

如果被拆迁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出赔偿决定,被拆迁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被强拆,申请行政赔偿该咋操作(0)

二、征地拆迁被强拆申请行政赔偿的时间限制

申请行政赔偿存在严格的时间限制。

1、申请确认强拆违法的时间

如果选择行政复议,一般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如果选择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出赔偿申请的时间

在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被拆迁人应在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这两年的期限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3、对赔偿决定不服的救济时间

如果被拆迁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出赔偿决定,被拆迁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征地拆迁被强拆申请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

征地拆迁被强拆申请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价值损失

这是赔偿的主要部分。房屋价值应按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评估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室内物品损失

被拆迁人要提供室内物品的清单和购买凭证等证据,以证明物品的存在和价值。对于一些难以提供购买凭证的物品,可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估算。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由于强拆导致被拆迁人需要搬迁和临时安置,这部分费用也应纳入赔偿范围。搬迁费用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临时安置费用则应按照当地的安置标准进行补偿。

4、停产停业损失(适用于经营性房屋)

如果被拆除的房屋是用于经营的,还应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通常要考虑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

当征地拆迁遭遇强拆申请行政赔偿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注意时间限制和赔偿范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证据收集困难、赔偿标准争议等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