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等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而要求赔偿的程序。一般需满足主体适格,在规定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提交包含明确被告、具体请求及事实理由的附带民事起诉状。相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及提起时间节点也有重要规定,赔偿范围限于物质损失,提起时间应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
一、该怎么提起刑事民事诉讼
刑事民事诉讼准确来说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它指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等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
1、提起主体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提起时间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管辖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向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4、提交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自然情况;具体诉讼请求;基本的事实和理由等。同时,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等。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物质损失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例如,因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是财产犯罪,如盗窃、抢劫等,财物的直接损失也属于赔偿范围。
2、不包括精神损失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主要是考虑到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性质不同,刑事处罚本身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害人进行了精神抚慰。
3、间接损失的限制
一般来说,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是直接损失,对于间接损失,如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经营利润损失等,通常不在赔偿范围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该间接损失与犯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也可能会得到支持。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节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节点非常关键。
1、刑事案件立案后至一审判决宣告前
这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期间。在此期间内,被害人等可以随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个阶段提起的好处是可以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例如,在一些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等损失,法院可以在审理刑事部分的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和判决。
2、错过一审判决宣告前的后果
如果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意味着要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需要缴纳诉讼费用,而且审理时间可能会相对较长。
3、二审期间提起的处理
在第二审期间,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包括提起主体、时间、赔偿范围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是怎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有哪些区别等问题也值得关注。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有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