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犯罪的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形而定。一般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存在特定情形,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一、根据规定环境污染犯罪怎么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等。

2、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3、特定情形的加重处罚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等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规定环境污染犯罪怎么判刑?(0)

二、环境污染犯罪中单位犯罪怎么判刑

在环境污染犯罪中,单位也可能成为犯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1、单位犯罪的构成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环境污染犯罪中,单位决策机构决定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了单位利益组织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单位犯罪。

2、对单位的处罚

对单位判处罚金,罚金的数额根据犯罪情节等因素确定。同时,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按照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3、区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三、环境污染犯罪中从犯怎么判刑

在环境污染犯罪中,如果存在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从犯的认定

从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帮助犯。在环境污染犯罪中,可能表现为协助排放污染物、提供运输工具等行为。

2、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从犯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参与程度、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如果从犯参与程度较低,所起作用较小,造成的危害后果相对较轻,可能会被从轻处罚。例如,只是偶尔协助运输少量污染物,且未导致严重污染后果的,可能会在主犯量刑的基础上从轻处罚。如果从犯在犯罪过程中主动停止犯罪行为,或者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污染后果,可能会被减轻处罚。

3、免除处罚的情形

如果从犯在犯罪中所起作用极其轻微,且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同时造成的危害后果显著轻微,可能会被免除处罚。比如,在得知自己参与的行为是污染环境犯罪后,立即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有效避免了污染的进一步扩大,有可能被免除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犯罪的判刑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标准,涉及到个人犯罪、单位犯罪以及从犯等多种情况。在实际法律应用中,还会有很多复杂的问题,比如如何准确认定犯罪情节、如何区分主从犯等。如果您在环境污染犯罪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