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要求行政赔偿的主体主要是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若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可要求赔偿;若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这些主体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通过法定程序要求行政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什么人能要求行政赔偿
能要求行政赔偿的主体主要是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公民
公民作为行政相对人,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导致其人身权或财产权受到损害时,有权要求行政赔偿。例如,行政机关违法拘留公民,限制其人身自由,该公民就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要求。若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也能要求行政赔偿。这是因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其亲属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因行政违法行为遭受间接损失。
2、法人
法人在其经营活动中,可能会受到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如果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行为,如违法吊销法人的营业执照,导致法人无法正常经营,遭受经济损失,法人就有权利要求行政赔偿。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当这些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侵害时,同样可以要求行政赔偿。

二、公民死亡后哪些人能要求行政赔偿
当公民死亡后,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能要求行政赔偿。
1、继承人
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公民的遗产,同时也有权就行政机关对该公民造成的损害要求行政赔偿。例如,行政机关违法强拆公民房屋,导致公民财产受损,在公民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赔偿房屋损失。遗嘱继承人则是根据公民生前所立遗嘱获得继承权,同样享有要求行政赔偿的权利。
2、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是指在生活中与死亡公民存在扶养与被扶养关系的人。这种扶养关系可以是经济上的资助,也可以是生活上的照顾。他们虽然可能不是法定继承人,但由于与死亡公民存在特殊的关系,在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公民死亡并造成相关损失时,他们也可以要求行政赔偿。比如,长期由死亡公民扶养的侄子女,在公民因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死亡后,侄子女因失去生活依靠而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行政赔偿。
三、法人终止后谁能要求行政赔偿
法人终止后,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行政赔偿。
1、承受权利的法人
在法人合并、分立等情况下,会出现法人终止的情况。当一个法人被另一个法人吸收合并时,承受其权利的法人就可以对原法人因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要求行政赔偿。例如,A公司被B公司吸收合并,若之前A公司因行政机关违法罚款遭受损失,B公司作为承受A公司权利的法人,就可以要求行政机关退还罚款并给予相应赔偿。
2、承受权利的其他组织
如果法人终止后,其权利由其他组织承受,那么该其他组织也有资格要求行政赔偿。比如,某非法人组织承接了原法人的部分业务和资产,同时也承受了原法人因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权益,该非法人组织就可以就相关损失要求行政赔偿。
综上所述,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主体能要求行政赔偿。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很多与行政赔偿主体相关的问题,比如行政赔偿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等。如果您在行政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