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主要包括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以及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对于精神损失,一般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内。比如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伤残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还有被毁坏财物的价值等都可在请求范围内。同时,因犯罪行为间接造成的损失通常也不在此列。了解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有助于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主要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范围如下:
1、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当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如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受伤、残疾甚至死亡,由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都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例如,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被打伤后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人员的费用以及因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等,都可以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请求。
2、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如果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毁坏了被害人的财物,如盗窃后毁坏财物、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被害人可以就财物的直接损失提出赔偿请求。比如,犯罪嫌疑人入室盗窃后,为了掩盖罪行而故意毁坏室内的家具、电器等物品,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这些物品的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失一般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内。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是否包括精神损失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通常不包括精神损失。这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法律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是从法律层面上对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目的是为了保持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相对独立性,避免刑事诉讼的过度复杂化。
2、司法实践考量
在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失的认定和赔偿数额的确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难以准确衡量,不同的人对同一犯罪行为的精神感受可能不同。如果将精神损失纳入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可能会导致赔偿数额的随意性,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不过,虽然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不能请求精神损失赔偿,但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这种情况下,需要满足民事诉讼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条件。
三、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的确定依据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的确定依据主要包括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
1、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的确定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同时,《民法典》等相关民事法律也对侵权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赔偿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同样适用。
2、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对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例如,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司法解释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依据。这些司法解释为司法实践中准确确定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
在确定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时,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只有与犯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物质损失,才能纳入请求范围。
综上所述,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主要是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其确定依据是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了解这些内容对于被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与刑事和解赔偿范围的区别、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在不同类型犯罪中的具体适用等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