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推定是指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由于环境污染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难以直接证明因果关系,故而采用特殊的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即先推定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污染者举证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这一规则能有效保护受害者权益,平衡双方举证能力。
一、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推定是怎样的
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推定是一种特殊的因果关系认定方式。在一般侵权行为中,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受害者需要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潜伏性以及科学技术的局限性,要求受害者证明因果关系往往十分困难。
1、推定的依据
基于公平原则和保护受害者的需要,法律规定了因果关系推定规则。当受害者能证明污染者实施了污染行为,且自己受到了损害,同时污染行为和损害结果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一定联系时,法律就推定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举证责任倒置
因果关系推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污染者承担证明其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责任。如果污染者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就认定因果关系成立,污染者要承担侵权责任。
3、意义
这种推定方式减轻了受害者的举证负担,有利于受害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促使污染者更加谨慎地对待环境污染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二、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推定的适用条件
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推定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它有一定的适用条件。
1、存在污染行为
受害者必须证明污染者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也可以是进行其他可能对环境造成破坏的活动。
2、有损害结果发生
受害者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损害结果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并且能够通过一定的证据予以证明。
3、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一定联系
虽然不要求受害者证明两者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至少要证明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例如,受害者在污染发生后不久就出现了健康问题,且居住地离污染源较近。
4、符合法定程序
因果关系推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适用因果关系推定。
三、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推定的举证责任分配
在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推定中,举证责任分配是一个关键问题。
1、受害者的初步举证责任
受害者需要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即证明污染者实施了污染行为和自己受到了损害。这包括提供污染行为的相关证据,如污染物排放记录、监测报告等,以及证明自己损害情况的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财产损失清单等。
2、污染者的举证责任
一旦受害者完成了初步举证,举证责任就转移到污染者身上。污染者需要证明其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污染者可以通过提供科学研究报告、专家证言等证据来证明。例如,证明其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导致受害者所患的疾病,或者证明受害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
3、法院的审查判断
法院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如果污染者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就会认定因果关系成立。反之,如果污染者提供的证据足以推翻因果关系推定,法院则会作出相应的判决。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推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在保护受害者权益、平衡双方举证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如何准确判断适用条件、如何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如果您在环境污染侵权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