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借钱后责任的界定需依据担保类型判断。一般保证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同时,担保责任范围依约定确定,未约定则包括主债权及利息等。担保期限也有规定,未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担保人借钱后责任怎样进行界定
担保人借钱后责任的界定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要明确担保的类型,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
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需要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且在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后仍不能得到清偿的部分,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比如,甲为乙向丙的借款提供一般保证,丙在乙不还钱时,不能直接找甲要钱,而是要先通过法律途径向乙追讨,在乙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后,才能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甲为乙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当乙不还钱时,丙既可以找乙还钱,也可以直接找甲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3、担保责任范围
担保责任的范围通常由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也很重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这个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一般保证中担保人借钱后责任界定的特殊情况
一般保证中担保人借钱后责任界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1、债务人住所变更
如果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即使是一般保证,保证人也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比如债务人突然搬到外地,且无法联系,债权人难以通过正常途径向其追讨债务,此时保证人就不能以先诉抗辩权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也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财产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很难通过对债务人财产的执行来获得清偿,所以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如果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那么债权人就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例如,保证人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那么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
4、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
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这就要求债权人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可能会失去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机会。
三、连带责任保证中担保人借钱后责任界定的要点
连带责任保证中担保人借钱后责任界定有其独特的要点。
1、债权人的选择权
如前文所述,债权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有很大的选择权。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主张权利。这就使得保证人在承担责任方面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例如,在一笔借款中,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经营状况不佳,可能无法按时还款,就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2、保证人的追偿权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就是说,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返还相应的款项。比如,保证人甲替债务人乙偿还了丙的借款,甲就可以向乙追讨这笔钱。
3、保证期间的重要性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同样重要。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超过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所以,债权人要密切关注保证期间,及时行使权利。
4、担保范围的确定
担保范围依然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定范围确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同样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在承担责任时,要清楚自己的担保范围,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综上所述,担保人借钱后责任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担保类型、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多个方面。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债务人破产、债务转移等更多复杂的情况。如果您在担保责任界定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遇到了相关的法律纠纷,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专业律师会为您咨询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