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伤鉴定对单位可能产生多方面影响,包括经济负担增加、声誉受损、管理要求提高等。
经济负担增加是较为直接的影响。一旦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单位需要承担一系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单位仍需承担一些费用,比如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若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员工的工伤待遇将全部由单位承担,这会给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其次,声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工伤事件本身可能会引发外界的关注,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单位的声誉造成损害。例如,员工在工作中频繁发生工伤,可能会让公众认为该单位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管理不善,进而影响单位在客户、合作伙伴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不利于单位的长期发展。
再者,工伤鉴定会促使单位加强管理。工伤鉴定结果往往能反映出单位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了避免类似工伤事故再次发生,单位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来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安全培训、完善管理制度等。这在短期内可能会增加单位的管理成本,但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和管理效率。
另外,工伤鉴定可能会对单位的保险费率产生影响。工伤保险费率通常与单位的工伤发生率相关,如果单位工伤事故频繁,保险机构可能会提高其工伤保险费率,进一步增加单位的运营成本。
综上所述,做工伤鉴定对单位在经济、声誉、管理等方面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单位应重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