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的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职工主动解除,一般没有赔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而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解除,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果是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是没有赔偿的。因为这是职工自主的意愿表达,不过职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目的是为工伤职工后续可能的医疗需求提供一定保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考虑到工伤可能对职工再就业造成影响,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还有一种情况是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比如工伤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除了要支付上述提到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外,还需要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之,解除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较为复杂,要依据具体的解除原因和法律规定来准确计算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