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要写明相关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下面来详细介绍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的写法。

首部:需依次写明文书名称,即“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信息。如果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正文:这是起诉书的核心部分,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诉讼请求,要明确写出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例如,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

二是事实,详细阐述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该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情况。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要说明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使用的凶器,原告人受伤的部位、程度等。

三是理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说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例如,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条款。

尾部: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起诉的年、月、日。同时,还应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清单,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对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的格式和内容有一些细微的要求,在书写时可以先向当地法院咨询了解,确保起诉书符合要求。

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怎么写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