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纳社保,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而对于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况,若单位未缴纳社保,一切赔偿责任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赔偿项目方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涵盖了多个方面。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由于单位未缴纳社保,该费用由单位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由单位承担。
若职工因工伤导致残疾,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单位需支付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27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25 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若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单位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总之,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职工工伤,单位需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