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没有开庭不算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是指经法院判决有罪的记录,而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非有罪判决结果,在未开庭审判且最终未被判定有罪的情况下,不存在犯罪记录。

首先需要明确,犯罪记录是指一个人因犯罪而被记录在案的信息。在我国司法体系中,只有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也就是说,判定是否存在犯罪记录的关键在于是否有法院的有罪判决。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这一措施的性质决定了它和犯罪记录并无直接关联,只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手段。

没有开庭意味着案件尚未进入实质性的审判阶段,法院还未对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审理和作出判决。在此阶段,嫌疑人仅仅是犯罪嫌疑人,不能被认定为罪犯。只有当案件开庭审理,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有罪判决,并将判决结果生效执行后,才会产生犯罪记录。

所以,取保候审没有开庭的情况下,不存在犯罪记录。这样的规定也体现了我国“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法治原则,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名誉。

取保候审没有开庭算不算犯罪记录(0)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