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关系证明由不同的主体出具,在不同场景下都具有相应效力,常见出具主体有村委会或居委会、民政部门、公安户籍部门以及公证机构等。

村委会或居委会:在一些较为基层、社区性的事务中,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具有一定效力。它们对辖区内居民的家庭情况比较了解,能够基于日常掌握的信息,证明家庭成员之间的抚养事实。例如在涉及邻里纠纷、社区福利申请等事项时,其出具的证明可作为抚养关系的初步证据。比如某家庭在申请社区的困难家庭补助时,村委会根据平时对该家庭的了解,证明其中一位老人由其子女抚养,这份证明就可以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社会福利、收养登记等工作。在收养关系中,民政部门会对收养人的资格、收养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查和登记。当收养关系成立后,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收养登记证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关系证明。这在涉及收养子女的入学、继承等法律事务中,是非常关键的证明材料。

公安户籍部门:户籍登记是国家对人口管理的重要方式,公安户籍部门掌握着公民的基本身份信息和家庭关系信息。户籍档案中关于家庭成员关系的登记,如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登记等,可以作为抚养关系的证明。在办理一些涉及户口迁移、财产继承等事务时,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公证机构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公证书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公证机构会对抚养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等方式,确保证明内容的真实可靠。在涉及重大财产处分、涉外事务等复杂法律事务中,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往往更受认可。例如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国外的相关机构通常会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抚养关系证明。

抚养关系证明由谁出具有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