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子女抚养权归属需根据子女年龄、双方具体情况等综合判定。一般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归母亲,两周岁以上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确定归属,八周岁以上要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处理同居子女抚养权问题时,首先要明确,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子女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在照顾子女的生活起居等方面往往更具优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那么子女也可能由父亲抚养。
两周岁以上子女: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是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是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是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八周岁以上子女:如果子女已经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阶段的子女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所以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要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
此外,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因素,以确保子女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