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抚养费要付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一般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当子女成年后,这种抚养义务通常会自然终止。所以,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这是因为十八周岁在法律上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味着其在法律上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理论上可以独立维持生活。
二、特殊情形1.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但已经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和经济来源,所以父母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
2. 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继续支付抚养费。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例如,子女因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即便年满十八周岁,父母也需要继续承担抚养责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3. 子女成年后,父母自愿继续给付抚养费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由一方继续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也不禁止。在实际生活中,有些父母出于对子女的关爱和支持,即便子女已经成年,仍会继续提供经济帮助。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主要以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一般标准,但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来确定最终的给付期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