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37天没放人不一定会被判刑,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期满未释放说明犯罪嫌疑人大概率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但最终是否判刑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决来确定。

刑事拘留与逮捕。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为拘留后的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是37天期限的由来。如果37天期满没有放人,很可能是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
逮捕与判刑的关系。批准逮捕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表明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一定会被判刑。
法院审理才能定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案件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即使案件被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根据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只有在查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才会作出有罪判决。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所以,进看守所37天没放人不能直接得出要判刑的结论。

进看守所37天了没有放人是不是要判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