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员工在概念范围、法律性质、适用情形、程序要求和补偿方面存在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概念更宽泛,包括协商、法定等多种情形;辞退通常指因员工过错等原因由企业主动结束劳动关系。
概念范围不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涵盖了多种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情况。它既可以是企业主动提出,也可以是员工主动提出,还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辞退一般是指企业基于某些原因主动与员工结束劳动关系,通常是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行为,概念相对较窄。
法律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具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的终止劳动关系的方式,其合法性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可能存在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两种情形。辞退从法律角度看,强调企业的单方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属于合法辞退,若不符合法律规定则构成违法辞退。
适用情形不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较为多样,比如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破产重整、经营困难裁员等,在这些情况下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辞退主要适用于员工出现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
程序要求不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尤其是在经济性裁员等特定情况下,需要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而辞退员工如果是因为员工的过错,企业可以在核实情况后,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直接作出辞退决定,但也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
补偿不同。一般而言,如果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金额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而辞退员工如果是因为员工的过错,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企业辞退员工的理由不成立或者程序不合法,则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