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同意离婚即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的流程及相关要点如下。首先是起诉阶段,想离婚的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还需明确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方面,要围绕夫妻感情破裂等方面收集,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相关证据,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对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照片、视频等。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接下来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双方和好,原告撤诉;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无效,进入判决阶段。
在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诸多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