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老板不批,劳动者无需老板批准,且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直接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若单位拒绝,可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只要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想要辞职,无需老板批准。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履行了相应的通知义务,无论老板是否批准,都可以离职。
如果老板以不批准辞职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然后,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办理离职手续以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仲裁过程中,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和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之,没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辞职不受老板审批限制,并且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