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登记后户口本可以改成已婚,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从法律层面讲,复婚之后双方的婚姻状态恢复为婚姻存续,所以户口本上的婚姻信息可以变更为已婚。
更改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为已婚的具体步骤如下: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复婚的结婚证。这些材料是证明身份和婚姻状况的重要依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然后,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到达派出所后,找到户籍办理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表明要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过程中,会将结婚证上的信息与系统中的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确保信息一致。如果审核通过,工作人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户口本上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在系统中更新婚姻状况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安派出所可能在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上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填写专门的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和情况。所以,在前往办理之前,最好先通过电话咨询当地派出所,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避免因材料不齐或流程不熟而耽误时间。
此外,及时更新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是很有必要的,它不仅能准确反映个人的婚姻状态,也有助于在办理其他相关事务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