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手续流程与结婚类似,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几个环节,需要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复婚的手续流程虽然有一定关联,但也有其各自特点。首先来看复婚的手续流程。

申请:复婚的男女双方需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与结婚登记类似,通常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此外,还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受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在填写声明书时,要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查看其是否符合复婚条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血亲关系等。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复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复婚登记的程序与结婚登记基本相同,但在结婚证上会注明“复婚”字样。登记后,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将由婚姻登记机关收回。

而结婚的手续流程也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申请时,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如是否达到法定婚龄、是否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等。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无论是结婚还是复婚,都是人生中的重要决定,在办理手续时要确保各项材料齐全、真实,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以保障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婚复婚需要什么手续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