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子女的抚养费给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判决。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
一、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和时间在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上,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等方式。定期给付通常是按月、季度或年度支付,这种方式能适应大多数父母的收入周期,也方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次性给付则适用于有条件的父母,但这种方式缺乏灵活性,一般较少采用。抚养费的给付时间通常从离婚或确定抚养关系时开始,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如果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协商确定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就两个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进行协商。这种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能充分考虑家庭的具体情况和子女的实际需求。例如,父母可以根据子女的教育、医疗等特殊需求,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抚养费数额。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一般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三、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当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费达成一致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例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或者参加了一些必要的兴趣班、辅导班等,这些费用都应纳入考虑范围。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一个子女的抚养费,对于两个子女的情况,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例如,父亲月收入为一万元,那么两个子女的抚养费一般不超过五千元。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差异较大,法院会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消费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四、抚养费的调整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生活和学习需求的变化,以及父母经济状况的改变,抚养费可以进行调整。如果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反之,如果父母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按照原定数额支付抚养费,也可以向法院请求适当减少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