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户口迁移,通常需办理迁入地准迁证明,再到迁出地办理迁移手续。所需证件材料一般有离婚证、孩子户口本、出生证等。
在处理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问题时,要依据不同情况进行操作。
首先是协议离婚方式下的孩子户口迁移。这种情况下,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有离婚证、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具体手续如下:第一步,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开具准迁证时,需携带迁入地居委会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本人的身份证等材料。第二步,携带准迁证、孩子户口本等材料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第三步,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除了上述提到的孩子户口本、出生证外,还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手续方面,同样要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其要求和协议离婚类似。之后,拿着准迁证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户口迁移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孩子抚养权的证明等。所以,在办理孩子户口迁移之前,建议先咨询迁入地和迁出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手续和要求,准备好齐全的证件材料,以确保户口迁移手续能够顺利办理。此外,孩子户口迁移涉及到孩子的权益和生活安排,在办理过程中要妥善处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