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一般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双方自愿离婚的声明离婚协议开篇需明确表明双方是基于自愿的基础上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这是离婚协议的核心基础,体现了双方真实的意愿,避免后续因一方称并非自愿离婚而产生纠纷。该声明要清晰、明确,例如可表述为“男方[男方姓名]与女方[女方姓名]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问题

1. 抚养权归属。明确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需写清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比如“双方育有一子/女,姓名[子女姓名],出生日期[具体日期],离婚后由女方/男方直接抚养”。

2. 抚养费支付。要约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数额可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支付方式可以是按月、季度或年度支付等。例如“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元,于每月[具体日期]前将抚养费转至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探视权。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方式等。如“男方有权每周探视子女一次,探视时间为每周[具体时间],女方应予以配合”。

三、财产分配

1.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分配方式。如房产,需写明房产地址、产权情况,是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还是双方按一定比例共有等;对于车辆,要写明车辆品牌、车牌号、归哪一方所有等。

2. 个人财产的确认。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四、债务处理。要对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进行区分和处理。共同债务需明确双方的分担方式,例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具体债务情况],由双方各承担[具体比例]”;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如户口迁移、违约责任等也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户口迁移可规定迁移的时间和配合义务;违约责任可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应承担的责任,以保障协议的顺利履行。

要离婚协议一般写哪方面(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