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形,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遗产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遗嘱明确表明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所继承的父母遗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一方的父母去世且未留下遗嘱,该方依法定继承获得了遗产,这份遗产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于这部分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如果父母在生前立下了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其遗产仅归自己子女一方所有,与其配偶无关,那么即便该遗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也应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父母在遗嘱中写明“我名下的房产由我的儿子单独继承,不作为其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儿子继承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所以,判断父母遗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遗嘱以及遗嘱的内容。此外,在实际生活中,对于遗产性质的认定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往往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