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处罚对象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法人和财务人员可能都会受到处罚,也可能仅处罚其中一方。
在企业发生偷税漏税行为时,处罚对象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法人方面:法人作为公司的代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税务合规负有总体责任。如果法人直接参与了偷税漏税的决策和实施,或者对公司的财务和税务管理严重失职,导致公司出现偷税漏税情况,那么法人会受到处罚。例如,法人指示财务人员通过虚假账目来少缴税款,这种情况下法人必然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人可能会面临罚款、刑事处罚等,刑事处罚可能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等。
财务人员方面:财务人员是公司财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如果财务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偷税漏税行为,即使法人不知情,财务人员也会受到处罚。比如,财务人员为了个人私利,擅自篡改账目以减少纳税金额,那么财务人员要为其行为承担法律后果。财务人员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一些情况下,法人和财务人员都有过错,都要承担处罚。例如,法人要求少缴税,财务人员积极配合实施,二者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总之,偷税漏税处罚谁要依据在违法过程中的实际行为和过错程度来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